loading ...
loading...

2007-04-19 | 继续说和阿磊的故事

分享
 

这是乐队第一次演出的照片,尽管我们的乐队只存在了几个月,尽管我们的乐队连个名字都没有,但是那依然是值得纪念的时刻。那次演出,我们排练了三首歌,真的爱你,挪威的森林和冷雨夜。我包办了真的爱你的主唱和挪威的森林的主音吉他。冷雨夜包给了磊哥,真的爱你的主音吉他和挪威森林的主唱交给了死猫,虽然那是我最喜欢的歌,我很想自己唱,但是我的嗓音唱不出来那种很男人的感觉。我们大概也就一个礼拜才排练一次,每次都在我们宿舍,不管其他人的眼光,放情的嘶吼,周围的伙计们没有少受我们的折磨。虽然我们只有三把破吉他和一把贝司,连个鼓、甚至效果器都没有,虽然我们蹦出来的都是单音,但是我们都很享受。后来听演出的录音,真是惨不忍听,但是在演出的那个晚上,我陶醉在大家的节拍中和我一起唱真的爱你,那一刻,我感觉人潮涌动,无数的笑脸在我眼前,是那么的可爱;那一刻,我的心里产生了一股莫名的冲动,一种狂野的力量,我开始嘶吼,感觉那一刻似乎是家驹附体,比我平时唱的感觉更好,连最高的地方都可以唱上去。“请准我说声真的爱你,oh yeah~~~”依然可以回想在耳边。

冷雨夜,永远的经典,贝司的主旋律那么低沉,但似乎又充满希望,每次听磊哥在宿舍弹这段的时候我都会扔下手里的事情认真的听。

其实,最想说的还是挪威的森林,我承认那个时候我很彪,我实在太喜欢中间那段长达两分钟的solo了,当我弹起那段的时候,不知不觉的走进了大家中间,似乎还踩在了谁的凳子上。在弹奏的过程中,我始终闭着眼睛,在宿舍里面都已经把这段弹到很熟练了,但是实际演出和平常联系的时候是绝对不同的,在最后的12个小节的时候我忘记了怎么弹了,索性来了段所谓的即兴演奏,别说还真接到最后的结尾上去了。但是后来听录音的时候节奏掌握的不是很好,有些快,完全没有了味道。

不过这仍然是我们第一次的演出,也是唯一一次的演出,值得纪念的演出。

说完了演出,就得说说我和阿磊是为了什么开始学吉他的。其实,很简单,在大学里面如果一个男生开始学吉他就只有两个原因,一是为了勾引女生,二是感情上受了伤害。不幸的是我和磊哥都是后者。也许学吉他真的是个很好的疗伤和自虐手段,钢弦按时间长了手会很疼,但是那个暑假,我每天4-6个小时练琴,第二天的时候手已经很疼了,但是我还是发狠的用力按和弦,第三天的时候左手的四个指头里面都是紫青紫青的,但是依然继续,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发泄心中的痛苦,身上并不会感觉到疼痛。我不知道磊哥是不是也有这种感觉,但是我是这样的。

大二的上学期,我和磊哥无数次在宿舍的阳台上,学校旁边的海滩上抽烟,一次我记得我们两个在海边上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大概抽了3盒烟,中间一句话都没说,只是在静静的看大海,抽完了相视一眼长出一口气拍拍屁股,走人。

这就是我们值得纪念的青春,有伤痛也有安慰,很高兴那个时候可以有人陪我一起走过。感谢阿磊,感谢这个宿舍的大哥。

总体而言,阿磊是个话比较少的人,但是很杀手;很实在,山东人的本色,这是我对他的总结。

现在还可以想起,这个伙计在卧谈时候冷不丁的说出一句惊天地泣鬼神噎死人的话,具体内容就不透露了,呵呵呵呵。

再说一件事情,大二上学期的中秋节,我们宿舍在海边给顾彦过生日,我和磊哥弹了自己改编的春天花会开,可是人家寿星好像没有什么反映,很伤心。然后我们两个就在海边便道边上弹琴,我俩大概隔着有10来米远吧,结果他的身边围了几个技术学院的小姑娘,而我的琴包里面多了八毛三分钱,我晕,老天是多么的不公平,也许这也是对我们未来的预兆,他虽然目前没钱,但是有幸福在身边陪伴;我现在虽然略有些小钱(可以打工),但是仍然孤独。看来,帅也是可以吃香的。唉,基础不好不能怪社会。

关于磊哥,就先写这么多吧,以后想起来了再继续写。

磊哥说他快要去领证了,大概在五一之后,真好,阿磊,祝你和嫂子幸福,作为一个男人,请你尽你最大的努力给嫂子幸福,不要丢男人的脸。等你办事的时候,兄弟我虽然没有办法到场,但是该少的绝对不会少。

磊哥,很想你,俺想回去,想回去和你喝酒,吃嫂子做的菜。

可是,生活还在继续,无奈还缠绕在周围,我们一起加油吧!!!!!
分享 分享 |  评论 (12) |  阅读 (?)  |  固定链接 |  发表于 11:09
搜狐博客温馨提示:警惕博客留言诈骗, 搜狐博客管理员的正确地址为http://admin.blog.sohu.com, 其他都是冒牌。搜狐博客官方不会要求参加活动的各位博友缴纳任何的手续费用。请勿轻信留言、评论中的中奖信息,更不要拨打陌生电话及向陌生帐户汇款,谨防受骗!识别更多网络骗术,请 点击查看详情
正在读取评论信息...
您还未登录,只能匿名发表评论。或者您可以 登录 后发表。
 
  开宝马X5,住五星酒店,还有狐狸送哦
表  情:
加载中...
回复通知: 同时用小纸条通知对方该回复